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那曲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摩擦摆隔震支座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作者: 来源: 字号: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那曲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摩擦摆隔震支座询比采购公告

                                    询编号:NQFY-202602-XB01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那曲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经公司批准,需要采购一批摩擦摆隔震支座材料,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标的物的内容:

1、规格数量:摩擦摆隔震支座38,详见报价单。

2、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参照该产品的国家最新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

3、验收要求: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3小时内双方协商处理相关事宜;甲方因产品质量、供货延误等问题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承担责任。产品质量免费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为送货之日起 3个月计算,如有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在接到需方通知  24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超出保质期后产品有问题的,如需方要求供方维修,供方按市场价给予优惠收取维修费。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到那曲市妇幼保健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工地价,已包含产品采购、运输、利润、培训、指导安装、技术资料包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就摩擦摆隔震支座相关内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价的涨幅作任何调整。

3所有报价均需附供应商盖章报价单及相关附件资料(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合同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严格按照合同模板(附件一)进行签订。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送货对账周期为月,每月20日至25为双方送货收货的对账期,对账完成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总价额90%的货款,余款10%原则上甲方在后续的三月内向乙方支付完毕。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供货,接到订单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及时送达交货地点。

五、交货地点

那曲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现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比采购报名

2026070109时00分至20260703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八、询比采购响应

2026年070109时00分开始至2026070717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thjsgzgcz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NQFY-202602-XB01(询比编号)+供应商名称”。

九、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9.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9.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9.3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单位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十二、联系方式及异议受理

采购人: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安臣

  话:17785411793   邮箱:thjsgzgczb@163.com

异议联系人:杨丽华

  话:0851-84839061   邮箱:gzjsqzlxjy@163.com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那曲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所需摩擦摆隔震支座采购比公告(编号:NQFY-202602-XB01已收悉,我司完全响应询公告中所有商务技术条款,并报价如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税率(%)

含税结算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备注

 

A

B

C

D=A*C


1

摩擦摆隔震支座

FPS-II-2000-350-3.81

21





2

摩擦摆隔震支座

FPS-II-3000-350-3.81

17





合计






 

备注:营业执照扫描件附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______(是或不是)中小型企业。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我方中标,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公司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逾期未提供,视为本公司在合同签订时不属于中小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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