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集团PULS(普尔世)电子元器件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XAGY-202557-JJ01
西安工业集团PULS(普尔世)电子元器件竞价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工业集团PULS(普尔世)电子元器件竞价采购
1.2采购人: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物资最终用户为西安工业集团各企业。
1.6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通购网(www.crscec.com)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PULS(普尔世)电子元器件,1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1-10周内。
2.3交货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三中路16号(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南路396号(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驯海路1199号(天津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79号(上海铁路通信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草金东路1号(成都铁路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号(上海德意达电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供应商须为原厂或原厂授权的一级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证明);非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仅限原厂或原厂授权的一级代理商)成交后应配合采购人根据生产要求完成合格供应商的认证准入工作。未通过合格供应商评审的成交人,以及未能提供合格代理资质或采购渠道证明文件的成交人,均将取消成交资格。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具备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1.3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
3.1.4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 电子竞价平台注册及采购文件获取
4.1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通购网(www.crscec.com)按规定完成注册。
4.2有意参加竞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 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在线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4.3本次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4.4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5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5.1试竞价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进行试竞价,此阶段报价不视为有效报价。
5.2正式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9日10时30分;正式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1时00分。
5.3报价方式:R含税价 □不含税价
5.4其他规则或要求: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轮次或时限内多次提交竞争性报价。本项目采用三次竞价方式,即每家供应商均有三次报价机会,每一次报价均不可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价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7 其他
7.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通购网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7.2若因平台访问或使用异常导致无法正常响应报价的,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协调处理。
7.3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4竞价结束后,报价排名前三的供应商,应将其所报物料的价格有效期及交货期、起订量、最小包装量、生产批次等信息形成正式报价单(见第五章1.1报价表)。于竞价结束后24小时内发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提供供应渠道证明(见第五章1.2供应渠道证明)。
7.6结算方式:货到付款,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该批次货物总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票入账后180天内支付此批货款的【 95 】%。质保期结束,货物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在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5 】%的余款,采购人可使用支票、电汇、商业票据及其他电子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存在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从中扣除。
如供应商所能接受的结算方式与上述要求不一致,可在竞价结束后提交书面报价单时对所能接受的结算方式进行说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报价与结算方式综合确定成交人。
8 行政监督单位
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
9 联系方式及异议受理
采购人: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森
联系电话:029-82362295 / 15991725348
异议联系人:林森
电话:029-82362295 / 15991725348
邮箱:928996697@qq.com
采购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D座
联系人:方嘉铭/黄施吉
电话:18940891915/18001091303
邮箱:fangjiaming@crsc.cn
电子竞价平台:通购网(www.crscec.com)
电话:18910257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