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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2020年工程设备-站台门导向标示、防撞标示及警示标识采购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2 作者: 来源: 字号:

 

                                                                       竞价公告

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2020年工程设备-站台门导向标示、防撞标示及警示标识采购竞价

项目编号:XAGY-202012-JJ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22020年工程设备-站台门导向标示、防撞标示及警示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AGY-202012-JJ01)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竞价,仅限西安工业集团同类产品合格供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本次竞价采购物资共划分为3个包件。

 

 

包件划分

 

 

采购内容

 

 

数 量

 

 

采购人

 

 

包件01

 

 

西安地铁6号线一期站台门导向标示、防撞标示及警示标识

 

 

1

 

 

西信

 

 

包件02

 

 

西安地铁14号线站台门导向标示、防撞标示及警示标识

 

 

1

 

 

西信

 

 

包件03

 

 

佛山市南海区新交通试验段站台门导向标示、防撞标示及警示标识

 

 

1

 

 

西信

 

 

2.2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10%;样机验收合格后付款5%;每批货物验收合格且甲方按期收到地铁公司该批货款后付款60%;甲方收到地铁公司竣工验收款后付20%;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2.3付款期限:

(1)乙方按期交货、并经甲方确认检验合格后,如果甲方已收到业主付款,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发票、供方资质等资料,审核无误后90天内支付本次款项;

(2)乙方按期交货、并经甲方确认检验合格后,如果甲方90天后未收到业主付款,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30天内,甲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本次款项;

2.4交货期:2020年第二、三季度

2.5交货地点及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财务能力: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

3.4供货业绩:近3年具备国内3条以上站台门导向、防撞、警示标示业绩(每条线路不少8个车站)的投标人,可由采购人根据最终竞价结果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无以上业绩的投标人,如投标报价合适,经采购人评审为第一候选人的,应至少完成一个站的标示(识)制作及施工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同类产品近三年无重大事故、投诉及仲裁(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各投标人竞价结束后应上传其相应的分项报价表、企业资质、供货业绩以及对本标段技术要求的响应承诺,采购人依据以上资料及竞价结果确定中标人。

 

4.竞价报名

 

4.1参加本次竞价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scec.com)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可选择对本批次采购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进行报价,报名时请按包件勾选。

4.2竞价文件售价:无。

 

5.竞价响应

 

5.1试竞价: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登录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scec.com)进行试竞价,此阶段报价不视为有效报价。

试竞价时间为:2020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正式竞价:

试竞价结束之后,各包件报名供应商进行正式竞价。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

正式竞价时间为:2020年06月17日09时30分开始至2020年06月17日10时30分截止(北京时间)

5.3竞价规则: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轮次或时限内多次提交竞争性报价。本项目采用五次竞价方式,即每家供应商均有五次报价机会,每一次报价均不可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竞价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平台访问或使用异常导致无法正常响应报价的,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协调处理。

6.3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thzb.crsc.cn)、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scec.com)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戈

联系电话:029-82363826

采购代理: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联系人:塔娜、王永平

联系电话:18010269553、18010269568

电子邮件:scbjtc@163.com、ericol_wing@126.com

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

 

 

 

竞价公告附件

 

竞价须知

1、 采购内容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excel文件,请供应商在报名网站www.crscec.com竞价公告附件中下载。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10%;样机验收合格后付款5%;每批货物验收合格且甲方按期收到地铁公司该批货款后付款60%;甲方收到地铁公司竣工验收款后付20%;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2、报价要求

(1)供应商可选择对本批次采购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进行报价。

(2)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3)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4)平台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平台报价为准。

3、评审小组(如需要)

采购人可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4、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平台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5、确定成交供应商

(1)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报价排序,并由采购人确定。

①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②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友情提示:同一个项目,相同报价请勿重复提交,以免影响最终排名!!**

(2)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立评审小组的,采购人以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6、竞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竞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价文件的供应商。

7、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竞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8、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9、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竞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竞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3)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中标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按包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照下表费率85%收取。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本项目按照货物采购标准执行(以本批次成交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

11、合同授予

(1)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选定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选定的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的,应当予以赔偿。

本次采购项目履约担保金额: 无 。

(2)签订合同:采购人和选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价文件和选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框架合同。

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提供中标物资的销售代理资质或采购渠道证明。如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保留处罚权力。

选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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