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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安全认证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作者: 来源: 字号:

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安全认证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SJY-202130-XJ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项目编号:2300-K1210016.01)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 SIL4级安全评估认证服务(详见附件)

2.2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首付款, 交付独立安全评估计划,支付30%

(2)中期确认函发布,支付30%

(3)最终证书及评估报告发布,支付40%

2.3交货期:2022年6月;

2.4交货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

 

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开始至2021年11月12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

 

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开始至2021年11月12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sjygkxj@crscd.com.cn,邮件主题格式为“SJY-202130-XJ01+供应商名称”。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7.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裴志斌

联系电话:18600888020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期/地点

 

 

1

 

 

技术服务-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室外点灯控制单元安全认证

 

 

见技术规格书

 

 

1

 

 

2022.6.30

北京市

 

 

2

 

 

技术服务-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室内信号检测单元安全认证

 

 

见技术规格书

 

 

1

 

 

2022.6.30

北京市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4、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5、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6、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7、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8、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9、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供应商应按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采购人将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12、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技术规格书

 

1.  简介

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是用于铁路系统中指挥行、调车的设备,该设备根据联锁关系向列车提供信号灯光显示,列车司机根据信号灯光颜色控制列车速度;同时系统向联锁系统提供点灯状态。具备SIL4安全等级的铁路信号显示设备能够向列车提供安全的显示,保证了列车行车安全,需进行独立第三方提供安全评估服务。    

本次包件内容涉及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在研发过程中的安全认证等工作。

2. 技术规格及安全认证

2.1 系统概要 

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范围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

信号检测单元:与信号灯配合,向联锁提供信号灯点灯状态(采用全电子联锁系统时,无此部分)。

单元2(点灯控制单元):点灯控制单元完成信号点灯以及检测功能,同时将点灯状态传送给信号检测单元。

2.2 系统功能

1. 信号机额定电压110V/50Hz,输入电压范围89-121VAC;

2. 信号机正常工作电流100mA,通电瞬间电流130mA;

3. 矮型信号机显示距离不小于800m,辅助信号机显示距离不小于400m;

4. LED信号机的发光直径:矮型150mm,高柱180mm。

5. LED信号机具有抗强光干扰性能。能防止由于外部光线的照射导致的信号错误显示。

6. 对信号电缆中产生的感应电压有抗干扰措施。

7. LED信号机发光部分为盘式时,二极管损坏数量达30%时,不影响信号显示的规定距离,同时向信号检测单元报警;二极管损坏数量达50%时,应由信号检测单元向联锁提供室外断丝条件。

8. LED信号机发光部分为点式发光源时,具备主副灯丝,当主灯丝断丝后,向信号检测部分报警;主副灯丝均断丝时,应由信号检测单元向联锁提供室外断丝条件。

9. 符合“故障-安全”原则,当点灯系统出现故障时,不引起信号升级显示或其他危及行车设备的安全隐患。

10. LED信号机能与原有的6502系统兼容,也能与全电子联锁系统适配。

11. LED信号机LED信号机可实现室内集中报警功能。

12. 当信号机输入电压(干扰信号)小于门限电压时LED应灭灯,当信号机输入工作电压大于门限电压时LED应点亮。(注:门限电压允许误差范围±5%)。

13. 机构的正常绝缘电阻不小于100MΩ,经12d交变湿热试验后的潮湿绝缘电阻不小于1.5MΩ;

14. 绝缘耐压:机构承受交流50Hz、电压有效值1000V、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重复试验的电压应为原试验电压的80%;

15. 外壳防护等级IP55;

16. 接地要求(包括工作接地、安全接地和电磁兼容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17. LED信号机点灯正常时,信号检测单元能向联锁提供信号机点灯正常条件。

18. 信号机采用组合式结构,每个灯位均可独立,可根据需要任意组装成一显示、二显示、三显示等机构。

2.3 安全认证需求

1. 需对相关设计文档、系统结构、应用及风险分析范围等进行安全认证服务,以专业的角度进行评审,对于不符合认证要求的需求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2. SIL4安全等级的安全铁路信号显示设备室内(信号检测单元)与室外(点灯控制单元)部分分别进行SIL4认证;信号检测单元安全功能是:系统在有外部驱动时应能点亮信号机,系统在无驱动时不应点亮信号机,系统故障时应导向安全测;点灯控制单元安全功能:系统故障时应导向安全侧;信号检测单元与点灯控制单元的THR应不大于10-9/小时。

3. 以上内容仅是认证服务的简要说明,具体认证工作需与相关研发人员进行沟通了解。

3. 资格与能力要求

1、安全认证行业资质

1)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应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或所在国家级认证认可机构的ISO17065产品认证资质或ISO17020独立安全评估许可(其中包括对EN50126、EN50128、EN50129或对等国家标准的符合性评估检查);

2、特殊能力

1) 铁路产品安全认证机构应具有本地化的技术服务资质与能力,且具有被评估产品或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经验。

2) 铁路产品安全认证机构具备独立评估及授权能力。

3、保密要求

1) 铁路产品安全认证机构应具备保密能力。对于从客户处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技术信息和操作资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客户另有要求或者履行合同项下服务所需,否则认证机构对此应采取保密措施,并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当项目有特殊要求时,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对产品提交的敏感信息进行特殊的约定。

3) 项目认证评估的技术资料不提供外方机构;

4、成功案例要求

铁路产品安全认证机构应至少具有不少于1项国内外铁路信号领域车载或地面系统的独立安全评估经验。

铁路产品安全认证机构所建议的评估团队主要评估人员应具有上述所列产品的认证经验。

4. 合作模式

评估服务建议书

在竞争性谈判期间,由认证公司提供评估服务建议书,评估服务建议书包括内容:

简介;

评估方法,包括:概述、评估要求、系统描述、评估范围、评估流程、评估计划和进度、评估成果、售后和维保(若有)等内容;

项目组织及关键资源,包括:评估团队(含人员资质)、项目管理等方面;

付款计划;

质量管理等保障。

评估计划

合同签订后,认证机构提供评估计划,对评估的范围、内容、进度进行详细计划。

评估问题交互

通过安全通知,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和状态进行记录。

现场审核

评估期间进行 2次以上现场审核。

测试见证

根据需要对评估产品的测试活动进行见证。

提交评估证书和报告

根据评估结果出具评估证书和评估报告,并根据招标人需求出具确认函。

5.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5.1. 认证遵循的标准

适用的标准/法规/规范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各项:

EN 50126: 2017–铁路应用–铁路设备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RAMS)的规范和说明

EN 50128: 2011–铁路应用-通信、信号传输和处理系统铁路控制和保护系统软件

EN 50129: 2018–铁路应用-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信号的安全相关电子处理系统

EN 50159: 2010–铁路应用–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传输系统内的安全相关通信

5.2. 售后保障要求

在符合如下诸条件时,评估方可对原项目被评估对象的小型变更和升级继续提供补充评估服务:

证书中遗留的限制条件,在项目完成后有新的证据补充时,根据证书更新相关评估成果;

产品认定时,由于认定原因而进行的证书、评估报告等的配合工作;

根据特定要求进行产品的变更升级的补充认证等维保工作。

其中a)、b)为必须考虑的条款,c)为可作为优选条件考虑的条款。

6. 交付与验收

1、阶段性付款

根据项目阶段付款形式支付;如果项目比计划提前完成,则认证方在项目结束时支付所有剩余项目款。根据项目阶段付款的条件是在过去3个月内评估方没有因为自身原因导致评估项目延期或未完成评估方应该完成的评估工作。

2、最终成果

评估方提供的阶段性评估确认函;

最终的评估证书和评估报告,颁发独立安全评估证书;

维保过程中提供的确认函或评估证书、评估报告;

项目重大问题总结。

3、工作语言及证书语言

文件提交以中文为主,若需翻译成外文,由评估方承担;

如果客户需求,评估方应提供评估证书、报告、确认函的中文翻译版。

4、项目工期要求

a) 评估方根据项目进度不晚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出具初步安全认证确认函;

b) 2022年6月15日最终的评估证书和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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