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信号系统安装工程1标段劳务分包L1-L5包件谈判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表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信号系统安装工程1标段劳务分包L1-L5包件谈判采购(采购编号:SHGCJJ-202513-JT01)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谈判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3日),具体如下: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推荐名次 |
L1 | 济南鲁顺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1 |
L1 | 诸城市事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 |
L1 | 莱芜市泓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 |
L2 | 莱芜市泓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 |
L2 | 济南鲁顺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2 |
L2 | 诸城市事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 |
L3 | 诸城市事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 |
L3 | 济南鲁顺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2 |
L3 | 莱芜市泓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 |
L4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济南工程有限公司 | 1 |
L4 | 济南鲁顺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2 |
L4 | 莱芜市泓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 |
L5 | 济南鲁顺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1 |
L5 | 诸城市事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 |
L5 | 莱芜市泓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③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采购秩序行为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行政监督单位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纪检工作部
联系方式及异议受理
采购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联系人:孙培培
联系电话:15731187200
电子邮箱:2021649504@qq.com
异议联系人:崔哲雨
联系电话:0531-82360930
电子邮箱:thsjnfij@163.com
招标人代表: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