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关于印发《铁路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3 作者: 来源: 字号:

铁工发〔2014〕27号

各铁路局工会,中铁工程、中铁建筑、中国南车、中国北车、中铁通号、中铁物资总公司工会,各专业运输公司工会,铁科院、铁三院、直属机关工会:

为进一步适应铁路工运事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铁路各级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根据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铁路总工会修订了《铁路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附:《铁路工会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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