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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泵车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2 作者: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泵车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编号:ZJPH-202601-XJ01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公司批准,需要采购一项泵车租赁,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标的物的内容:

1、规格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泵车租赁

理论输送量: 60-90m³/h

最大出口压力 :20MPa

输送距离 (水平/垂直) :水平400米/垂直高度120至150米

电机功率):143KW

m³

16500

2、技术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3、验收要求:按甲方要求。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移泵、拆接管、耗材(接管橡圈等)、泵管、泵管折旧、维修保养、操作人员工资、燃油费、增值税、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租赁期间泵车、泵管及其他辅材由投标人自行保管。

2、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固定单价且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3、所有报价均需附供应商盖章报价单及相关附件资料(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合同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严格按照合同模板(附件一)进行签订。

三、付款方式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无误后,作为该批款项的支付依据。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服务总价额的 80 %。设备使用结束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停租和退场时间,甲乙双方办理设备租金的末次对账和结算手续,待乙方组织把设备全部撤出施工场地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租赁设备尾款。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泵送服务,接到订单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及时送达泵送地点。

五、交货地点

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施工现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比采购报名

2026年9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八、询比采购响应

2026年9月22日15时00分开始至2026年9月28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thjsgzgcz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ZJPH-202601-XJ01+供应商名称”。

九、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9.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9.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9.3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单位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十二、联系方式及异议受理

采购人: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祖寿

电话:15285177096

联系地址: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

邮箱:thjsgzgczb@163.com

异议联系人:杨丽华

电话:0851-84839061

邮箱:gzjsqzlxjy@163.com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泵车租赁采购的询比采购公告(编号:ZJPH-202601-XJ01)已收悉,我司完全响应询比采购公告中所有商务技术条款,并报价如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税率(%)

含税结算单价

(元/棵)

总金额

(元)

备注

A

B

C

D=A*C


1

泵车租赁

理论输送量: 60-90m³/h

最大出口压力 :20MPa

输送距离 (水平/垂直) :水平400米/垂直高度120至150米

电机功率):143KW

m³

16500





合计

16500





 

备注:营业执照扫描件附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______(是或不是)中小型企业。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我方中标,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公司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逾期未提供,视为本公司在合同签订时不属于中小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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