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主席信箱”由股份公司工会主办。目前处在试运行阶段,欢迎广大职工提出意见建议。
2、本栏目旨在建立日常的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不接收投诉、举报事项。凡属于投诉、举报事项的,请通过其它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须知
1、意见建议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意见建议以提案的形式提出,由标题、事由、意见或建议三部分组成。提案涉及的内容应是在股份公司管理权限的事项,凡超出股份公司管理权限,以及上级已有明确规定或基层可以解决的问题,一般不作为此“主席信箱”的内容;
3、主席信箱仅受理有关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提案,其它类别提案希望通过每年的职工代表提案方式提出。